爱采购平台内特殊行业物料要求之律师事务所类
律师事务所类商品仅可发布在【商务服务-专业商务服务-法律服务】类目下
1.禁止出现暗示、诱导、煽动性、鼓动拒绝签订协议等对抗性信息描述,造成对政府不信任,包括但不限于:强拆、在行动、进行时、集结号、补偿款拿到了、补偿低、补偿不合理、亏、被忽悠、低赔偿、逆袭赔偿等词汇;(拆迁维权导向性规范词汇参考:合法维权、依法维权、维护您的法律权益);
2.禁止出现具有导向性宣传描述、配图,包括但不限于:拉横幅、现场图(拆迁、庭审、法律援助等现场图片);
3.宣传不得违反广告法及律师职业行为规范:不得宣示胜诉率、赔偿额、标的额等可能使公众对律师、律师事务所产生不合理期望,包括但不限于:确保胜诉、胜诉率名列前茅、不胜诉就退款、提高拆迁补偿、拆迁款提高20万、地皮价值100万等。
4.禁止出现政府文件实物宣传图片;
5.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
6.不得贬低其他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不得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之间进行比较宣传;
7.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8.不得在非履行律师协会任职职责的活动中使用律师协会任职的职务;
9.不得使用受益人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宣传、推荐、证明;
10.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需要提供鉴证主体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
11.如涉及律师个人的业务宣传信息应当醒目标示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所任职律师事务所名称;
12.律师事务所发布的业务宣传信息应当醒目标示律师事务所名称、执业许可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