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采购平台内特殊行业物料要求之招商加盟行业
1.商品描述中需体现具体的加盟品牌,相关品牌需出具商标证(授权书),不可侵犯他人品牌权益;如涉及合作品牌,需补充相关授权或合作证明;
2.禁止夸大展示收益,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比如0风险、稳赚不赔、躺着挣钱、保本、收益有保障、小投入大回报、投资回报高等;项目物料中不得承诺展示加盟的收益、收入、利润、净利等盈利指标,需添加“预期、预计”等前置词,在未经承诺的前提下展示收益金额的,一律不得超过人民币8万元/月;客户宣传年化收入的,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客户使用其他表达方式描述收益,过分夸张的,同样视为违规,如一年买房,半年换房等;
3.禁止利用机密、绝密配方等利用秘密信息煽动好奇心;
4.禁止夸大展示规模及品牌荣誉,包括不仅限于年限、专利、合作机构、线下门店数量等,且无法提供荣誉证明的描述;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5.禁止涉及软文形式,包含不限于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6.如无相关授权,不得包含央视相关内容(如央视、中央电视台、cctv等)的推荐、认证含义(如央视上榜、cctv推荐、央视明星品牌等),及央视重点栏目的名称(如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
7.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明星、知名人士、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等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8.禁止使用虚假评论页面形式进行宣传;
9.禁止物料描述语句不通、穿插不必要符号、段落重复、关键词堆砌、过度SEO等;
10.图片类物料需保证清晰、可识别出所展现的商品内容,不可存在截断、水印、马赛克、或图片上带有推荐、官方认证、优选品牌等额外标签情况;
11.无注册商标的加盟项目商品,该项目品牌在其商品宣传的行业相近品类下不可侵犯他人已注册商标,需在商标局官网进行查询确认(具体方法为在商标局官网查询中搜索品牌名称,查看是否有他人已成功注册相近品类的同名商标,如有则认为侵权;如客户提供的品牌名称中带有常识性理解的行业通用词,需增加判断进一步排除侵权。如品牌名称为“小阿妹米线”除按照上述标准判断外,还需单独搜索“小阿妹”在“米线”和与米线相近的品类下是否有成功注册的商标);
12.如项目物料任意位置体现了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成立时间、项目创立时间、创始于XX年、已有XX年历史、已成立XX年等具体的时间描述,需要与公司成立时间、商标证注册时间、商标申请时间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申请时间其一保持一致;
13.物料任意位置不得出现仿冒他人品牌、盗取他人宣传页面的情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下品牌名称相似且logo颜色形状相似;店面装修风格相似;弱化或突显品牌的某一部分以达到与其他品牌尤其是知名品牌相近的效果等;
14.如加盟行业宣传具体的商品涉及限售行业的,需同时满足限售行业资质要求。